怎样在青岛市落户
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一)关于专业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中(1)(2)款的,由市(或三区)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审批。落户人应持上述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户籍证明到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3)款的,由市体育局受理后,持联系函,全国、省级正式比赛获得名次荣誉证书及复印件或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属于干部身份的,报市人事局受理;属于工人身份的,报市劳动局受理;属于无业人员(含“农转非”)的报市公安局审批。
2.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二条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明外,其随迁人员属病残或未婚成年子女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由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3.对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进市落户前,还须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复核。其中,对符合“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高级技工,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公布引进的工种范围。
对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第2款和第二条第4款“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确定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履行一年期限以上的”上述人员方可办理落户。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应先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属师范类的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分配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然后持人事、教育部门出具的入市落户通知书、报到证(就业推荐书、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市内四区院校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网上户口迁移。
5.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系农业户口,由相关部门直接送市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涉及省内中小学和师范学校调入人员落户,仍由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办理。
(二)关于投资创业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填写《投资纳税迁入人员情况审批表》,报市公安局审批;三区(高新区除外)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批。所需证明材料:①创业人员申请;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完税(国税、地税)凭证复印件,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已招收本市失业人员人数、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④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其内容须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⑤配偶接收单位证明;如所携带子女系病残未婚成年子女的,还需出具相关证明。
2.符合第二条的其办理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与第一条类同。其户籍证明只需出具迁入人员本人的,及出具单位对业务骨干的聘书或任命通知。
3.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按照“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中第2条“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条件办理,由市外经贸局或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按前款程序及手续受理。其中,“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人数的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的,还需人事部门出具其身份证明。
(三)关于组织调动的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落户人员应持市(或三区)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的户籍证明到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2.符合“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人员,其配偶有接收单位的,与“可迁子女”可同时办理落户。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是指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人员,此类人员只要单位系统内部有调令,即可以出具入市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四)关于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退伍军人,持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对异地入伍退伍军人安置本市落户的(含农村入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农转非”的),由市安置办将材料报市公安局批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士官落户的,持市军转办或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2.符合《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第二条的,仍按国家原规定执行,家属随军调动工作的,由市(或三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审批。对无职业的家属随军,由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受理审批。
(五)关于投靠收养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一、二、三条的,属于“非迁非”、“农迁农”夫妻之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可迁子女”投靠父母的“三投靠”户口由分局审批,“农转非”等其他户口由市局批准。
对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且系离休干部的,户口材料由市委老干部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2.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三条的,父母双方均为城镇户口来青投靠子女的,只要有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其夫妻双方可同时办理迁入落户;若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只要符合我市入户条件,可先办理“非迁非”落户手续,后对农业户口的一方,按照“农转非”夫妻投靠办理落户手续。
3.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四条的,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凭批准的定居证明复印件直接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五条的:
(1)原系本市户口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回原户口地的,须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凡无接收单位,要求回本市落户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3日内开具《入户介绍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2)退学人员,凭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3)回国留学人员(含因公(私)出国(境)回国(境)人员)原系本市户口的,持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恢复户口手续;跨市、县安置的,凭教育部的有关证明或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护照等,到公安分局签章后,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外地回国留学人员凡未被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公安分局凭上述部门的相关证明及户籍证明为其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4)刑释人员,持释放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问题一: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落户口时需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即可。
2、如果是一般的落户口,需要户口落入地的准予迁入证明,还有落户原因和申请。
问题二:落户口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是新生儿的话需要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父亲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等。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公安局),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及“子女投靠父母”等三类落户手续的,需要备齐6份材料:申请人的申请;迁入地集体户单位证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及复印件,若原系非农业户口的须出具无业证明;随迁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无业证明;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需投靠近亲属的,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其父母死亡证明及无人照顾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系退休人员须出具退休证及复印件;村委接收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购房落户
打算通过购房取得青岛户口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购房人员申请;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随迁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和无业证明;拟落户地《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发票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无职业证明或购房所在地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稳定的经济来源证明。
投资创业
通过投资创业成为青岛人,应该备好以下材料:投资创业人员或单位申请;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及复印件;完税(国税、地税)凭证及复印件;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本人及随迁人员户籍证明(须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结婚证》及复印件、配偶接收单位证明,成年未婚子女未婚、无业证明,《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注册各类企业的,须户籍证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单位聘书或任命书、劳动合同、《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单位集体户证明。
办理程序:属于国内客商投资企业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受理,三区由公安机关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 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青岛需要以下条件:持市 *** 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房屋承租落户证明,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随调随迁家属与其同时安置的,凭市 *** 办的《入户介绍信》、户籍证明等,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
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
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时应准备以下材料: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军人,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收养子女
为收养子女办理青岛户口,需要以下材料:收养人的申请;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及申报户口证明;收养人双方的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干部、工人调动或人才引进
本人需持市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籍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科(处)开具《户口准迁证》,再回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凭《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一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等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具有大专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迁移户口的,按照网上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大学毕业生落户
拟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先到市人事局毕业......>>
问题三:落户口需要哪些证件 具体怎么办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问题四:落户口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落户口包含两种情况落户口,一是新生儿落户口,二是户口迁移人落户口。
1、新生儿落户口,也叫上户口,登记户口。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准生证。直接去派出所登记户口,再到村(居委会)登记人口。
2、迁移人落户口:凭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口,办理户口本。迁移户口办理程序是:A、写户口迁移报告,重点写明迁移理由。B、将报告到迁入地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到乡镇签字盖章,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证明。C、凭报告和接收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明。D、凭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口,办理户口本。如果是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和升学,不需要迁入地的同意接收证明,可以凭工作调令或报到通知或录取通知书直接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问题五:买房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要准备4证 身份证 户口本 婚姻证明 房产证(各地迁户口有面积限制,自己要查清楚 比如成都,6月开始外地迁入必须90平及以上) 具体 操作 去迁出地公安局注销户口-迁入地公安局登记入户!
问题六:毕业生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 *** 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 *** 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 *** 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问题七:上户口要准备什么材料 是刚出生的小孩还是什么?要是刚出生的,就是准生证,出生证。然后你们夫妻的户口簿。还得准备二包烟。
问题八:孩子上户口都需要哪些材料,哪些程序, 结婚证'准生证'户口簿
问题九:最新政策新生儿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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