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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人档案存放在哪里

2023-08-09 18:45:25
本内容由留学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留学申请、留学签证、留学费用等留学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法律主观: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1、就业单位。 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
本内容由留学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留学申请、留学签证、留学费用等留学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主观: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1、就业单位。 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相关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 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 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或 聘用合同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高中毕业出国留学,档案该存放在哪

法律分析:单独的高中学籍档案在人才中心无法建档。人才中心保存的是大中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因此,这样的情况,高中毕业就出国的档案一是保留在自己手里放着,切记不能拆封。等国外毕业之后回国做完学历认证,拿着高中档案和学历认证的相关材料再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二是存到留学服务中心,等留学回来后,进行合并档案,然后转到人才中心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如果学校可以保管档案,需要询问学校可以保管的期限,但一般建议从学校取出。

留学服务中心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的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再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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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

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

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

8、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

中国留学网:自费出国(境)留学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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