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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2023-07-24 17:23:05
本内容由留学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留学申请、留学签证、留学费用等留学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法律分析: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
本内容由留学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留学申请、留学签证、留学费用等留学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分析: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北京留学落户新政策2023

法律分析: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出国前取得博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北京留学落户新政策2023如下:Www.zhaoSheng.Net

申请条件:

1、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申请材料:

1、《单位接收函》,《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首次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 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留学人员须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 彩色扫描件。?

5、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6、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申请人须为非农业户口)。?

7、其它补充材料:如在国外有语言、预科或本科的学习经历,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语言证书、本科毕业证等)及硕士的录取通知书;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通知书、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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