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生做生意,日本留学生回国做什么生意好
本内容由留学生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出国留学、如何出国留学、留学申请、出国留学的条件、留学签证、留学费用等信息,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日本留学生做生意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违法的,千万不要拿着留学生身份做生意,会被遣送回国的。
留学生在日本打工都需要“资格外活动许可”,经营是不被允许的。
你可以找个有日本永驻或者日本国籍的人合伙,以这个人的名义来经营。
具体操作你自己试试吧。
二、留学生在日本可以开店吗
目前的情况你不适合做这个:
1。你是就学生资格,即便留学生资格也只能允许每月28小时的打工时间,怎么能够允许看点呢,呵呵。
2。你如果以后拿到就职签证了,你就可以去申请了,需要至少300万日元的资金担保。
如果到时候要开店,当然先要去市役所或者区役所,不是特麻烦。
三、留学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落户上海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纤搜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备竖旁。
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社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仿橡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我女儿在西安美术学院毕业,后到日本东京服装学院学习三年,回上海工作后,要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答主在流程方面回答得挺好了,我着重补充下其中涉及到的翻译环节哈。
上海落户翻译文件主要指的是申请上海落户需要提交的外文表述文件需要翻译成中文,一般指申请人为留回国人员的情况。上海市目前针对留学生这一群体的落户政策主要是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12月30日察猜好发布的《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予以实施。
根据细则第六条: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兆启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需要翻译的材料包括:国外进修证明、国外工作证明、国外结(离)婚证明、国外出生的子女出生证明等外文表述的文件,根据规定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那么在办理上海落户翻译件时,怎样的机构属于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呢?
1、根据国内《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翻译服务的机构应该依法获得翻译服务资质;翻译机构需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批通过,依法设立,经营范围内包败铅含“翻译服务”类目,即被视为拥有翻译服务资质。
2、需要注意的是,广大留学生应该加以区分一点,由于国内公司在工商申报时可以同时申报经营多个类目,因此经营范围内拥有翻译服务类目并不完全代表该机构提供翻译服务;一般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机构,公司名称中包含“翻译服务”字样,公司英文名称中“TRANSLATION”字样,以“**翻译服务者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现。
3、国内有资质的专业翻译公司对于涉外文件有翻译认证的义务,为保证涉外材料内容与翻译件内容的一致性,各国使领馆、公检法、工商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劳动局、教育局、公证处、婚姻登记处等国家机关单位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需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盖章证明。留学落户材料中文翻译件应该加盖翻译机构专用印章以示翻译机构对中文翻译件内容负责。(专业翻译机构有拥有以下类型印章:中文公章、中英文双语公章,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13位编码翻译专用章和涉外专用章。)
备注:《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也就是部分政策可能在2021年发生改变,广大留学生在办理上海落户时,应该关注最新发布的相关政策,据小编了解2021年留学生落户政策可能会适当放宽,这对于今年回国的留学生来说未尝不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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